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令2016年第60号公布、2022年第42号修正)以及《梅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梅市交字【2018】40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清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提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邮件等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韩刚
传真:0753-2280196
电子邮箱:sjtysfwzx@meizhou.gov.cn
附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许可申请事项表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