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令2016年第60号)以及《梅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梅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邮件等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馈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洁菡
传真:0753-6133837
电子邮箱:jcyfxz@163.com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许可申请事项表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许可申请事项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经营范围 |
1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