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2-26 16: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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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你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证号:粤交运管许可梅字441400009659号)有效期届满超过180天未提出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注销,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6日至3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753-2283008。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