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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08-01-10 08: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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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文件
粤交办〔2006〕9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96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列为示范点的市、县(县级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镇配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改革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作用,为全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提供示范。
广东省交通厅(章)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广东省财政厅(章)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农村公路公路 体制 方案 通知

抄送: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2006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