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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8-25 11:10: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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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开展2021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粤交科函〔2021〕53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梅州市交通运输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主题为“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交通运输行业宣传主题为“深化交通绿色发展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二、活动时间

  8月23日至8月2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8月25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节能宣传周的宣传重点,紧扣交通运输行业“深化交通绿色发展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绿色低碳宣传活动,广泛动员交通运输职工、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确保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节能低碳日主题体验活动,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低碳办公和健步走活动,倡导节水节电办公和绿色低碳出行。

  (二)组织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对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水运以及绿色城市等进行宣传报道,在行业内广泛宣传有关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宣传推广交通运输节能低碳新技术,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活的社会基础。

  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办公场所、车站、公共交通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内容、标语、口号,全方位宣传倡导交通绿色出行。通过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推送宣传文章及视频,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向公众宣扬低碳绿色时尚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消费理念,引导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三)开展 “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8月2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采用停开空调、四楼以下停运电梯和适当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办公人员要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行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特别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突出主题宣传,采用多种切实可行的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扎实开展活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确保活动有载体、有内容、有成效。局办公室要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悬挂节能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做好低碳日公共机构电梯停运、和适当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工作;运输管理科和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安排在全市公交车辆和车站等公共场所悬挂节能横幅、张贴宣传画,进行多方位宣传;运输管理科要组织重点维修企业和驾培企业开展节能月宣传活动;各客运站场要重点利用站内大厅和停车场对旅客进行节能低碳和绿色交通的宣传。同时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在网站开办节能周宣传专题等活动。

  (三)及时上报材料。节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对宣传活动场面和宣传材料进行拍照和纸质材料存档,于 9月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及活动代表性声像、图片等宣传资料(电子版)报送市局科技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