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梅州市“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梅市交字〔2019〕164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19年梅州市“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镇的创建工作。
经镇自愿申请、县级推荐和组织验收,拟认定梅县区雁洋镇、蕉岭县三圳镇、兴宁市叶塘镇、五华县转水镇、丰顺县八乡山镇、平远县河头镇、大埔县西河镇、梅江区西阳镇作为2019年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53-2281108
联系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1号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