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大埔至丰顺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保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大埔至丰顺段工程
(二)选址选线: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丰顺县
(三)建设内容及概况:起点位于大埔县高陂镇东侧赤山村附近(起点桩号VK0+922=大潮高速公路K23+600),与大丰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对接,终点桩号AK79+110=大丰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施工图设计桩号K78+850,全长78.304km,桥隧比例:68.96%,桥梁34041m/126座,隧道19954m/22座,估算总金额1412994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8045万元。项目拟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5m,全线拟采用100km/h的设计速度。
二、意见反馈方式和途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见附件。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邮编:510623
联系人: 董工
联系电话:13925193553
电子邮箱:250557066@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东后街143号28幢102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500542003
电子邮箱:291752044@qq.com
附件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大埔至丰顺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