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要求,现将梅州市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上述信息数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3-2280196;邮编:514071;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2号市交通局3楼。
附件:梅州市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分配情况表.docx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