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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1-23 10:27: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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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提升法治交通能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强化行政权力法治监督,促进梅州交通运输事业稳步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按照《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目标和要求,通过召开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党组书记专题党课、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到我局举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局领导到基层、到工地向交通运输企业、从业者宣传等方式,引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局党组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全面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化。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必学内容,列入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的必学内容;购买《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辅助读物,供干部职工日常理论学习;要求各科室在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要点中必须明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2023年初制定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法制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要点等都明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和交通强国的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各项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带头积极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推动把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其他工作同谋划、同促进,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始终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干预、不插手司法活动和案件处理。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今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统一清理工作,经过认真研究以及征询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共废止规范性文件2份,延期1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

  2. 配合开展地方立法。我局对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2023年参与了市人大开展的《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专门组织人员讨论研究,提出与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的意见建议,得到我市立法机构的认可。

  (二)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1. 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我局年初制定《2023年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全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征求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规范、高效。

  2.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政策措施均按规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并合法合规开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不断改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目前无败诉案件。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1. 民生服务极简审批。我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共208项,围绕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的任务和要求开展便民审批服务,已全部进驻政务大厅纳入窗口办理。2023年,行政审批科共受理、办结各类事项累计24863件;梳理出两批次“极简办”事项清单,其中“即来即办”清单66项、“不见面审批”清单33项、“免证办”清单41项,并持续实行清单化常态管理。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还开展了“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

  2. 改革事项落地应用。按照市委“聚焦企业最关心关注、群众最急难愁盼问题进行穿透式改革”要求,结合“极简审批”改革工作,梳理推出我局相关事项清单。一是通过“粤省事”、“粤商通”、“粤智助”实现“指尖办”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等12项事项。二是将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核发)列入群众急难愁盼,减负便民事项,立行立改,实现普货从业资格证简化申领。

  (四)完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

  1. 完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我局于年初制定《2023年梅州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信用监管制度。一是开展网约车领域失信问题整治,加大超限超载查处力度,扎实开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工作。二是完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信用评价工作,开展出租车、客运企业诚信评价工作。2023年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评价81584人次;开展2022年度梅州市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诚信评价初评工作,评价道路旅客运输企业35家、大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172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7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46家;开展2022年巡游出租车公司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5家以及3928名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2.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二是清查执法人员资格,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要求执法人员如实填写检查工作日志,同时将检查、执法情况及处理公示情况录入系统,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2023年,我局对应事项清单有12项,建立并完成抽查计划33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牢记一切为了人民的宗旨,把执法为民理念贯穿到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信息在相关网站平台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行全过程记录;法制部门按照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二是加强重要时期和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整治、全市治超综合治理行动、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等,组织重要节假日和重要节点的综合执法行动和值班执勤,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有序平稳。三是加强区域合作执法。今年根据部省要求和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的发展需要,组织人员参加省厅赴福建、江西会商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会议,分别签订了《粤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框架协议》《赣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构建“经验互鉴、执法互动、信息互通、联席互商”的跨区域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市委依法治省(市)办的部署要求,我局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以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积极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强化压力传导,上下联动,多维发力,对我市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确定“五种类型”问题清单17项,并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力量,进一步实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做到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9月份已100%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规范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办理流程,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事项,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和执法为民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2023年,我局共查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116宗。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我局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并做好“八五”普法评估工作。我局通过创文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单位开展了“法治梅州集中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法考试等活动,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发放普法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参与制作剑英公园“法治长廊”宣传栏等形式,向干部职工、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和人民群众普及民法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聘请法律专家到我局开展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认真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托管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共197人参加了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人员法律学习深度存在不足

  执法人员比较重视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对国家基本法律如《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学习深度不够,理解不够深,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基本法律条款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多样性存在不足

  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多样化,针对性较弱,主要采用灌输式、发传单式的普法模式,在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以及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方面还不够,需要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多样性,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的效能。

  六、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我市建设交通强省试点城市目标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交通运输各个领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完善交通法规体系

  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对实施期限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三)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力度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常治长效。

  (四)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使普法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增加普法形式多样性,不断提升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