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卓鹏等20人通过工程师职称评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2号市交通运输局5楼
联 系 人:凌雪燕
电 话:2283108
邮 编:514071
受理部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3楼
联 系 人:李 晨
电 话:2128309
邮 编:514021
附件:
1.2023年度梅州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