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08〕159号
关于广深高速公路东莞北大桥(深圳往
广州方向)大修交通分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
广深高速公路东莞北大桥
(石鼓立交至新塘立交)桥面需要大修。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意见,2008年2月18日零时起, 广深高速公路东莞北大桥石鼓立交至新塘立交段(深圳往广州方向)实行单向全封闭大修。为确保大修期间交通安全畅通,实行交通管制和交通分流(车辆绕行方案详见附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经广深高速公路前往广州、肇庆、云浮、粤北地区等方向的货车和大客车,必须在太平立交驶出广深高速公路,绕行虎门大桥前往各地;除上述车辆外,其他车辆必须从广深高速公路石鼓立交等出口驶出高速公路。按车型分类,车辆可选交通疏导路线如下(见示意图一):
(一)以上货车和大客车,必须经广深高速公路太平互通立交,绕行虎门大桥(或虎门渡口)→广珠东线(黄阁立交)→南沙港快速路→广州市东南西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路。
(二)除货车和大客车外的其他车辆,经广深高速厚街立交→博览大道→莞太路(
S256)→环城路→G107→从新塘立交上广深高速。
或经广深高速石鼓立交→莞太路(
S256)→环城路→G107→从新塘立交上广深高速。
二、前往粤西方向(湛江、茂名、阳江、江门等)所有车辆,沿广深高速公路→虎门大桥→广珠东线→中江高速→佛开高速(见示意图二)。
三、潮州、汕头等粤东地区前往广州、粤西、粤北方向的所有车辆可选交通疏导路线:
经深汕高速(凌坑立交)
→广惠高速(罗岗立交)→广州市北二环高速(见示意图三)。
四、违反上述分流规定的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条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罚。
五、交通、公路部门在各分流点位置设置了交通指示标志,请过往车辆按交通分流标牌指示行驶,并服从交通路政人员、公安交警的统一指挥。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