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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使用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旧版从业资格证的函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09-01-0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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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处):
为了推进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电子化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我省正开展道路运输证及从业资格证电子化试点工作(详见附件),该项工作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划2009年6月30日全部完成。其中IC卡IC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发证时间设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5月30日。
全国从2007年开始新版从业资格证的换发工作,根据有关规定,IC卡从业人员资格证与纸质证件同为有效证件,故我省对从业人员直接核发IC卡从业人员资格证,不再换发新版纸质从业资格证。但由于我省从业人员资格证发证量超过150万张,前期准备工作多,后期发证任务紧,因此在2008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成IC卡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核发工作,因此旧证将延期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
恳请各地通知辖内各有关单位在检查工作中,对我省使用旧版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暂不予处罚,并督促其回原发证机关换发IC
卡从业资格证。
我省将在广东道路运输网上(www.gdcd.gov.cn/dlys)实时公布我省核发电子证件的情况。
特此函告,请予支持为盼。
公路运输管理处
二OO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