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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政务公告 关于继续实行现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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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行现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
来源:管理员   时间:2009-01-04 08: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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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集团: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继续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08)1231号]的精神,交通运输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绿色通道”政策。为做好岁末年初“绿色通道”政策的衔接工作,在国家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出台之前,对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要按照现有政策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绿色通道政策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出台之前,继续实行现行的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全免通行费政策,即对行驶我省国省道“绿色通道”及行驶的起点和终点均在同一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沿线上的整车并合法装载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其他事项按照省交通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监〔2005〕5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辖“绿色通道”畅通,国家和省的“绿色通道”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单位要继续做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减免通行费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指定专人对本辖区(单位)的减免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于次月5日前报省交通厅。






广东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