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8〕3211号)要求,我市组织人员对提出申报省级示范县的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进行了核查,经研究,拟推荐兴宁市、蕉岭县、五华县作为我市申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81032
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1号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