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城市公交车辆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共有1073台城市客运公交车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具体车辆营运信息附后)。
公示期自2017年3月8日至3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车辆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市道路运输管理总站,联系人:胡锦忠,联系电话/传真:2280196/2281158,地址:梅州市丽都西路1号市交通局,邮编:514071
附件: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公交车辆运营信息表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