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我站于近期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水运工程材料乙级试验检测等级的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及试验检测业务范围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7年12月27日至2008年1月5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评定结果向我站进行举报或提出异议,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传真):020-86334784
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