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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7-27 15:49: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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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已于201569-2015623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埔至潮州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潮州市饶平县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大潮主线推荐方案起终点:起点位于大埔县大麻镇下径村,与建设中的梅州至龙岩高速公路梅县三角至大埔三河段相接;终点位于饶平县钱东镇黄肚岭村附近与汕汾高速相接,并通过汕汾高速与潮州港进港公路相接。    

大漳支线推荐方案起终点:大漳支线起点位于大埔县高陂镇赤山,设赤山枢纽互通与大潮主线相接,并预留与规划大丰华高速顺接条件;终点位于大埔县大东镇,在广东省大埔县大东镇白土村附近(粤闽界)与漳州市规划漳梅高速相接。    

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含大漳支线)推荐方案(K+G线)主线路线全长91.3Km,大漳支线路线长30.651Km,主线和支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21.951Km    

采用路基宽25m,设计速度为100km/h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高陂连接线:起点与高陂互通出口对接,向西跨越韩江与省道S221相接,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0.0m,连接线全长1.773Km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    

1)空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来源包括平整土地、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隧道开挖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机械车辆的尾气,沥青路面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影响。    

2)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石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噪声值较高,声功率级在100dB(A)左右。    

3)废水:施工生产污水主要包括含悬浮物较高的泥浆废水和清洗修理机械等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中,以厨余垃圾和各类包装垃圾为主,其成分有残余食物、废玻璃、纸张,以及塑料和橡胶等石化合成材料。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桥梁工程产生的废弃石料、混凝土以及破损的预制构件,还有拆迁产生的残破砖瓦、废弃钢筋、电缆和木料等。    

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2等。    

2)废水: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沿线河流。路面径流的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SS等。    

3)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沿线车辆随意丢弃的果皮、纸张和塑料包装等。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居民区附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尘网,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禁止路面开挖和建筑拆除施工,临时堆土和建筑拆料的堆放应予以覆盖或做表面固化处理。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并盖篷布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泥浆水和修理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隔油池、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在挖掘现场将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将采取围挡加防水油毡隔离措施;注意天气预报,在有降雨预报时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将尽量保持遮挡,确保所有的斜坡和土堆得到临时覆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挡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加强公路两侧绿化,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水环境: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在设计阶段做好路面径流的排水设计。当有油类等危险品进泄漏时,要紧急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公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紧急应救措施。同时要及时用吸油材料、隔油围栏进行清理,使事故产生的危险减小到最小。  

3)声环境:拟对公路沿线敏感点采用设置声屏障及路基处种植树木等防治措施。在采取隔声措施后,敏感点处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2类标准,室内声环境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起居室噪声标准    

4)固体废物:在道路沿线及服务设施处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广东高速公路网、增强项目区域对外交通辐射能力、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提高公路运输能力,带动区域资源开发,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广东整体交通的跨越式发展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能降至最低,因此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本  

拟建项目产生的具体环境影响及环境防治措施见环评简本,环评简本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交通阻隔影响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5727~201587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要简本。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人: 郭工  

联系电话: 13928792902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797400312

电子邮箱:1458602201@qq.com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5727  

附件下载:大潮环评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