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梅州高新区、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督促,2019和2020年度梅州市应用型科技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查,对照项目合同相关绩效指标加快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项目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