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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市局公告 关于征集和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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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9-26 16:34: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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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科〔2022〕24号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2〕48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两大重点,以突出就业、税收指标、经济贡献为门槛,集中资源支持“打粮食”科技项目,全力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二、支持重点

  专题一(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支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烟草、水泥、电力、矿物资源、金融、流通服务业除外)重点项目创新发展,全力推动梅州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专题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下乡服务项目):重点支持我市56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下乡服务,助力梅州乡村振兴。具体名单详见(梅市科〔2021〕31号文件)。

  三、支持方式与申报条件

  专题一(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事后资助,安排资金1161万元,拟安排9个项目。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

  (二)申报单位2021年度纳税额须在50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为准);

  (三)申报单位2021年度的研发投入须在40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出具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的情况证明为准);

  (四)申报单位2021年度缴纳社保的员工数量须达到50人以上(以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情况证明为准);

  (五)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及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和梅州高新区要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纳税额占50%、研发投入占15%、缴纳社保员工人数占15%和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占10%、信用审查良好占10%的权重进行综合排名,得分最高的为推荐项目,各限报1个项目。

  专题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下乡服务项目):参照省科技厅和其他兄弟市的做法,事前资助,安排资金560万元,拟给予各派出单位每个团队10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成果转化、创业辅导、政策宣传、规划设计“三农”科技服务和交通、食宿补贴等。

  申报条件为:须列入梅州市科学技术局选派的56个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

  1. 封面;

  2. 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表;

  3. 上年度科研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基本情况、科研团队建设情况、科研投入情况、产品研发情况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6. 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质证书(复印件);

  7. 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纳税情况证明;

  8. 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研发投入情况证明;

  9. 人社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缴纳社保情况证明;

  10.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11. 其他材料(如产学研合作协议、发明专利、荣誉证书等)。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列出目录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含电子版),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正式申报文件,于9月3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下乡服务项目

  1. 《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镇扶村项目汇总表》

  2. 《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申请表》;

  3. 《梅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驻镇帮镇扶村对接帮扶协议书》;

  4. 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成果转化、创业辅导、政策宣传、规划设计和交通、食宿等佐证材料;

  5. 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列出目录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含电子版),由各派出单位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梅州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科技科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或2022年市应用型科技专项资金项目。

  (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实行“零评审”。各县(市、区)和梅州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并接受省、市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专项经费将划拨到团长所在单位账户,并由团长所在单位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列支。

  (四)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各派出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方案》(粤科农字〔2021〕151号)和《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选派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梅市科〔2021〕31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监管和后续跟踪管理。

  (五)各专题的项目资金安排可视项目申报实际情况进行调剂使用。

  六、联系方式

  人: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规划科傅佳(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社会发展科技科梁小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下乡服务项目)

  联系电话:2243914(傅 佳)、2253412(梁小向)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龙西路3号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

  1.封面.docx

  2.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docx

  3. 项目真实性承诺函.docx

  4. 汇总表.docx

  5.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选派驻镇帮镇扶村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梅市科〔2021〕31号文件).pdf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