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科函﹝2025﹞75号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梅州市人民医院: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支持我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攻关一批临床医学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开展梅州市2025年度医学科学领域研究项目的征集和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征集方向
(一)支持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我市承担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梅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医疗机构,支持其开展医学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
(二)征集方向
聚焦心脑血管、肿瘤、医学检验、妇产等领域,突出解决科技攻关问题,为加快技术突破、促进技术合理规范应用、降低医疗和社会负担、遏制发病率、死亡率等提供积极有效的科技支撑。项目按资助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资助项目数不超过5项,要求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医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预期成效要求发表高质量文章(IF3分以上的SCI论文)至少1篇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资助数不超过5项,预期成效要求发表高质量文章(IF5分以上的SCI论文)至少1篇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预期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培育有竞争力的研究团队。
二、组织方式
项目采取择优的方式进行立项。经项目征集、系统申报、组织评审、公示及会议研究,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市科技部门不安排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实施所需研发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筹措。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条件。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梅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报单位具有相关的研究工作基础,以及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工作的行业资质条件,符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2.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3. 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4. 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完成相关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任务书签订环节,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审查批准文件,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审核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合理制定考核目标,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需接受市科技部门的结题验收等项目过程管理。其中项目经费的投入及使用,由承担单位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征集。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统筹组织项目征集工作,指导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征集表(见附件1),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并择优安排推荐申报。
(二)申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kxjsj/)注册后,即可在线填写《2025年度医学科学领域研究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1.可行性报告
2.项目申报前查新报告(1年内有效)
3.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佐证材料
4.科研诚信承诺函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组织做好项目征集、遴选和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00~11月17日18:00;
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8:00;
申报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相关佐证材料及科研诚信承诺函、合作协议等)报送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753-2253412,联系人:社会发展科技科 谢涤非(粤政易同名)。
技术支持:020-83163365,联系人:方文涛。
附件:1. 2025年度医学科学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征集表
2. 科研诚信承诺函
3. 项目汇总表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