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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13 16:14: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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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1日,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印发了《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梅市科〔2024〕26号),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1.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支撑梅州“百千万工程”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旨在为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以促进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类别调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4〕241号)的内容,结合近年来的科技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提出了比较具体的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细则共二十八条,内容涵盖了总则、职责、建设、运行管理和附则五个部分。

  第一章为总则,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定《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目的、定位、建设管理、主要类别以及资金保障。规定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经费的保障、管理、使用以及鼓励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内容,为实验室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强调了其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人才培养、科技成果产出、技术研发以及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性和价值。强调了重点实验室作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托单位、科研实体性质、运行机制、科研目标和管理要求等方面都具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旨在推动实验室的高效运行和科研目标的实现,对于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为职责,职责部分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依托单位职责、重点实验室职责。通过明确市科技局作为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旨在确保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符合市科技发展的总体方向和需求,推动市重点实验室在科技创新和科研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市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为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解决其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组织和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协助做好市重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工作,监督实验室的运行情况和科研活动,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发展。依托单位需负责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聘任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设备、场地等,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科研基础条件,并解决实验室在建设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实验室的管理和学术指导团队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领导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市重点实验室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科技前沿,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攻克关键技术,引进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科学配置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组织科技交流合作,同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这有助于确保各方能够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为建设,建设部分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原则、目标、任务和相关程序做了具体的规定。“系统布局、能力提升、开放合作、科学管理”的建设原则为市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提供了全面指导。通过实行动态优化调整、坚持质量优先和保持适度数量规模等措施,逐步构建“定位准确、目标清晰、布局合理、引领发展”的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市重点实验室的类别及其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分为两类,一是基础研究类市重点实验室,立足科技前沿,进行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科技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引领。二是技术攻关类市重点实验室,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的资格和注册要求,申报单位所应具备的条件,确保依托单位具备承担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能力和条件。明确市科技局在指南发布与申报组织方面的职责和流程,旨在确保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提高申报的质量和效率,为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这也体现了市科技局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研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和重要作用。市科技局会同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立项,这有助于确保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同时加强了对建设过程的监管和评估。

  第四章为运行管理,运行管理部分详细规定了重点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科研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以及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规定实验室主任的任职要求和更替流程。确立了市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以审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等重大事项。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的人员构成,包括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并设立实验室专职秘书岗位负责日常事务。市重点实验室强化创新人才管理,旨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构建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单元设置与科研活动组织方式,强调自主设立课题与合理配置资源。统筹仪器设备使用,确保合理安排。管理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障仪器高效运转,及时解决故障。促进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利用率。强调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理念,积极吸引创新资源,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明确市重点实验室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确保研究成果标注及权益处理合规。强调市重点实验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与决策程序,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明确市重点实验室重大事项调整变更及备案要求,确保管理规范和信息透明。市重点实验室弘扬科学精神,强化科研诚信与伦理,建立创新容错机制,营造良好科研氛围。规定市重点实验室资格撤销的条件,强调科研合规性、安全性及诚信原则。这有助于确保重点实验室能够高效、有序地运行,同时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命名规则、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三、主要特点:

  1.全面统筹,建立分工协同的市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对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进行全面统筹,明确了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市重点实验室各层级职责任务,构建统筹协调、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市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

  2.全面规范,建立了统一有序的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管理的工作内容。一是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类别及其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二是明确了向市科技局报批事项,包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事项调整变更,实验室主任变更后新聘实验室主任信息报市科技局备案批准。

  3.全面引导,推动市重点实验室健康发展。建立市重点实验室考核与评估体系,将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和创新绩效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质量、学术贡献和支撑产业发展为核心的评价制度。引导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攻克共性、关键技术,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发展。引导市重点实验室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恪守法规规范,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敢为人先、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勇于探索的良好科研氛围。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