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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指南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梅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医研、科教类)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梅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医研、科教类)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8-25 16:49: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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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科[2014]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梅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 医研、科教类)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蕉岭县经济促进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实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调动我市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普及推广科研成果,梅州市科学技术局现组织开展2014年梅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医研、科教类)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创造性和适用性。
(2)优先支持实施完成后预期能产生科技成果、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以及取得国家核心期刊论文发表的项目,或影响受益面较大的项目。
(3)鼓励医研工作者结合梅州实际,开展对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研究,促进临床诊治、康复、职业病防治、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
(4)科教类申报课题内容主要针对自然科学类的项目。社会科学类软科学研究则应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任务和预期的成果 ,重点面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年度软科学课题立项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五。
(5)申报项目所需要的项目资金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团队)自筹解决。
(6)申报的项目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受理:①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②项目组成员有在研的同类型市级科技项目或有逾期半年未完成验收的项目;③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通过梅州市金科网下载填写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部门审核筛选后推荐,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3份,并含项目清单、电子版)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由各县(市、区)科技局择优推荐并统一送市科技局;市直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单位统一汇总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个体申报。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列入年度科技计划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下午5:0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梅州市科学技术局计划科 傅佳
联系电话:2390633
工作邮箱:284866306@qq.com
梅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