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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162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部实施封控隔离!
来源:掌上梅州   时间:2020-02-20 09:21: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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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市公安局、梅州海关缉私分局等部门组织三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对梅州城区范围内的市场、酒楼、饭店、养殖场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

  据统计,执法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车辆9辆次,共检查门店53家、酒楼20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4家,收缴违法售卖的鹦鹉鸟类50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次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梅州城区范围内“三鸟”交易市场、酒楼食肆、冷库、人工繁育场等场所,并对野生动物买卖、经营、运输、屠宰各个环节进行排查,严格核实野生动物来源,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时,向重点商户阐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后果,并张贴、派发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要求商户重视场所的日常清洁、消毒工作,持续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关闭措施,目前全市162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部实施封控隔离,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范宜上表示,我市各级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拉起警戒线,在人工繁育场所入口张贴隔离警示标识,禁止非饲养人员和非监管人员进入人工繁育场所,督促商户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工作要求,做好隔离、清洁、卫生消毒和疫病防范等各项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接下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并且做好台账,完善不足的地方。”接受检查后,梅江区文英生态养殖合作社商户田惜文表示。

  据了解,我市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1月19日至2月19日,全市森林公安累计立案5起(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4起),打击处理5人次,收缴野生动物186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0.9公斤。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市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有涉及野生动物的线索要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或森林公安机关反映,一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赖运香 张柯

  通讯员:廖立

  编辑:李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