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今天梅州市林业局联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和梅江区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深入训养场所、农贸市场、酒楼饭店等场所进行野生动物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这次一查,相关部门发现,通过多年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经营户的思想有转变了。
今年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从2月1日实施,一些常见的画眉、百灵等四大笼养鸟都晋升国家重点保护范围,那咱们的经营户们有没有遵守规定呢?
老板表示,晋升保护的几种鸟类之前都是店里常有的鸟类,经过执法人员宣传后,自己已经不再经营了。再看看江北的这些水产店,店主见到执法检查,一个个都坦然面对。他们指着墙上的各种公告表示,宣传多了,大家的经营思想都有所转变。
针对一些市民因爱好而圈养的观赏性“宠物”,工作人员也提醒,要注意完善手续。这不,梅江区龙丰村的杨叔喜欢养蓝孔雀,但工作人员提醒杨叔,虽然是属于可以驯养的动物,但完善手续很重要。
一边执法检查,一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执法人员本次走访了梅城江南、江北、新县城等农贸市场、酒楼饭店、药店等场所,均没有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
保护野生动物,从禁止买卖开始!也为这些转变经营理念,文明守法经营的商户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