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林业局 新闻动态 构建“绿富美”,梅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林业局 > 新闻动态
构建“绿富美”,梅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
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时间:2021-08-16 09:18:24   浏览:-
字号:

  去年以来,在省林业局关心指导下,梅州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7月底,梅州市及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已全面成立,除兴宁市外,市级和其它县(区)均已印发工作方案,梅州市是第一个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地级市。

  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已召开了动员大会,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正在有序推进。全市已落实各级林长7638人(村级管护责任人2568人),占全面铺开落实的100%。已落实林长责任面积1509.01万亩,占任务83.9%。全市已建立责任公示牌179块。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梅州市始终坚持科学创新原则,在吸收试点县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行林长制的相关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

  全面推行林长制列为2021年梅州市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以两办名义正式印发《工作方案》,确保梅州市林长制工作在全市顺利全面铺开。

  二是省林业局和兄弟市的大力支持。

  省林业局把梅州市列为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示范市,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来梅调研,为梅州市林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宝贵的意见。今年以来,兄弟市先后有33批次,近1000人前来指导,并对梅州市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三是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

  平远县已设立了林长制事务中心亊业编的常设机构;梅江、兴宁、大埔、丰顺、五华已向当地编办申请增加编制,拟建立林长制常设机构;全市已落实开展林长制工作经费共计1339.27万元。

  四是制订工作计划。

  围绕8月底基本完成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采取倒迫机制,每月列出工作清单,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五是加强培训。

  为保障全市林长制工作全面铺开,梅州市林业局组织全市林业有关人员到茂名化州市、韶关翁源县和平远县三个试点县(市)参观学习林长制工作经验,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全市召开会议73场、4815人次;举办培训办50期、4399人次;组织参观学习17批、97人次。

  六是强化督导。

  为全面掌握了解全市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了林长制工作进度周报制度,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逐一跟进。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经验做法,对工作消极、散漫、推诿、进度慢的个别地区进行通报。

  七是部门合作。

  率先在全省第一个创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建设涉林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有效增强涉林行政执法的刚性,深入推行林长制改革机制,推动成立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目前,梅州市、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梅县区已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其他县(区)正在积极推进。

  下一步,梅州市将继续完善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积极争取设立林长办常设机构;加快推进林长制信息平台建设进度;制订相关制度、考核办法;加大公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