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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引火烧身”!男子因焚烧杂草引发山火被判刑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26 17:39: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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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以后一定增强防火意识,不再乱用火了。也请大家以我为戒,提高防火意识。”失火案被告人刘某某在庭审时说到。2023年7月13日,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镇人民政府、县检察院等部门到失火案发地巡回审理一起失火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4日,正值春耕时期,被告人刘某某在清理自家稻田时,用火柴焚烧田里的杂草引发山火。经鉴定,过火面积205.3亩,过火范围涉及灌木林地、经济林、耕地等地类,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主动联系被烧林木农户,取得部分被害农户的书面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擅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结合此次案情就地向村民进行普法,提醒村民要加强护林防火意识,共同守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法官提醒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实际生活中不少村民会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和垃圾,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人为失火的严重法律后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切莫因贪图一时之便,违规野外用火,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