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法治建设与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相结合,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目标,多措并举、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严格落实述法要求,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党组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林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今年我局将《梅州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细则(试行)》编制工作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履行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提升政策论证质量,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上报重要请示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文书等合法性审查,切实筑牢依法行政的坚实根基。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程序,2024年我局无相关文件需清理。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积极推进“双百”工作,全面梳理并实施审批服务“极简办”事项,62个行政服务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截至12月底,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件376宗。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部署要求,抓好和指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益林采伐等行政许可职权调整由部分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三是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30立方米以下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松材线虫病镇级疫点受灾松树采伐采取“备案制”审批制度;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满足森林经营中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森林资源监督和保护,以森林督查为抓手,督促、指导查处破坏林地(林木)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涉林事项评估。三是推进林业执法协同联动,将涉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和林木采伐、植树造林等水土流失监管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联合公安、海关开展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四是制定《梅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巡护制度》,全面提高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强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4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1家企业,实现抽查监管事项100%覆盖,提高监管效能 。
(五)强化资源管护体系,为绿美梅州保驾护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将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监测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纳入林长巡林清单,市级林长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林工作,带动各级林长主动履职。同时,深化完善“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有效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监测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严格监管林地、林木等资源,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10万余次,协调解决区域重点难点问题16个;全市违法破坏林地面积同比下降29%;违法采伐蓄积量同比下降66%;完成全市4500余株古树挂牌和签订管护协议工作,完成全市陆生脊椎动物本底调查项目;全市发生森林火灾共6宗,立案查处6宗。
(六)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不断健全落实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印发《2024年学法普法工作要点》《梅州市林业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三是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评查,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共107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优秀率均达100%。四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第二届广东林业博览会期间和12.4宪法宣传日,设置法律咨询点,现场向群众解答相关林业法律法规问题,在梅江区梅石社区、剑英公园派发林业法律宣传手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工作,全面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廉洁运行,截至目前,共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7件。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健全完善“三审三校”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双公示”工作,认真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预决算和机构职能等信息。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等预防处置,召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判会议,落实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及时处置各类涉林信访案件70宗。强化应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到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无一被确认违法或撤销行政行为。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常态化学法普法措施针对性不够强,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监管有待加强,我局已运用“梅州粤执法”平台开展执法工作,但在使用平台操作和办理执法文书方面仍需提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林业工作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
(二)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在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持续严格落实法定程序,有效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同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培训、宣传活动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