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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森林公安开展“查处山火肇事者”专项行动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6-12-19 10:47: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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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市森林分局决定组织全市森林公安开展为期3个月(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的“查处山火肇事者”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案件侦破工作的领导。为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市分局成立以分局局长为组长的案件查处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协调督办全市森林火灾案件,4位领导分别挂点8个县(市、区)。二是加强案件侦破工作的请示汇报。各单位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案件较多的县(市)要请求地方公安机关支持,集中警力组织开展侦破工作。三是依法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展开现场勘查、走访了解及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力争快速查破森林火灾案件。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森林火灾案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确保案件及时侦破。四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情况的收集、统计和报送当月案件查处情况,如有重特大案件或者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