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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林业局关于梅县佛子高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公告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6-01-15 09:10: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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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佛子高市级自然保护区(下文简称“保护区”)于2000年3月20日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梅市府函〔2000〕6号),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涉及书坑、潮塘、汾水、竹洋、谢田、石下6个村。保护区属“自然生态系统类”中的“森林森林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广东省重点项目-梅州东环高速公路以“桥梁+隧道+路基”方式穿越梅州市梅县佛子高市级自然保护区是唯一可行方案;此外,因历史原因,保护区建立时将部分社区划入保护区范围,随着保护区管护的日益深入,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因此,为了减缓高速公路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加强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力度和提高科学管护水平,梅县区林业局委托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佛子高保护区进行科学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对该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进行合理调整。

将广东省重点项目-梅州东环高速公路穿越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调出面积为69.6hm2;将潮塘村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调出面积为158.3hm2;将石下村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调出面积为31.2hm2;将与佛子高保护区东北侧相连的生物多样性较高、生态系统较完整的生态公益林调入佛子高保护区范围,调入面积为353.3hm2。

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扩大为1837.6hm2,地理位置变为东经116°07′35″-116°12′39″,北纬24°20′44″-24°23′02″。其中,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面积各为759.7hm2、560.6hm2和517.3hm2,各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1.34%,30.51%和28.15%。从而使梅县佛子高市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由1743.4hm2增加至1837.6hm2,面积增加了94.2hm2,比例增加了5.4%。

2015年11月21日,梅州市林业局在梅州市组织召开了梅州市梅县佛子高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专家评审会,邀请市环保局、市法制局、市交通运输局、梅县区人民政府、梅县区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有关法规和条例要求,由梅州市政府将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梅州市梅县佛子高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表现,有利于生物多样的保护,有利于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的保护力度,这也是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践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21日止(共7天)。

特此公告。

附件:

1、佛子高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

2、佛子高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功能区划图

3、佛子高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调整评审意见

4、佛子高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25)评审意见

5、梅州东环高速公路对佛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评价评审意见

梅州市林业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