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条件:
----持有法人营业执照;
----有从事营造林工作3年以上经历,且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2名以上;林业助理工程师3名以上;
----取得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等林业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的技术工人3名以上;
----具有相对稳定的林业生产熟练工20名以上;
----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并取得良好的工作实绩。
----拥有100亩以上的林业苗圃。
1.2造林工程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其他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造林工程公司。
2.1申请资质提交的材料
----造林工程公司(工程队)资质申请表;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工人技工证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含技工)、管理人员名单;
----员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职称职务、职称评定单位、聘任年限等);
----员工聘任合同(包括管理、技术人员,合同可只复印劳资双方签字、劳动部门监证的页码,内容至少要有:姓名、期限、工种等);
----主要相关设备清单;
----苗圃相片、租地合同;
----业绩报告及证明。
2.2申办程序
2.2.1提交材料;
2.2.2审核材料
2.2.3告知材料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2.4五个工作日办结资质证书。
2.3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审查。资质认定机构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报的材料是否齐全、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重复聘用和林业苗圃情况等。初步审核后由技术主管签署意见后交领导批示。
3.1造林资质证实行年审制度,年审时间为资质证书有效期终止日之前一个月内进行。资质证书的年审工作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负责。
3.2资质年审需备材料
----资质年审申请表;
----资质证书有效期间内,持证单位工作业绩情况总结;
----资质证书有效期间内,持证单位所负责的工程的检查验收及评价资料;
----林业中级职称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关工作人员资料过期失效,如任期、聘用期、合同期、退休,解聘等,需补充相应人员的有效资料;
----若有关工作人员变动,需补充变动人员的情况资料。
3.3年审结果
年审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办理盖章及换证事项。若申请年审单位,第一、二年内暂无工作业绩,也要按时申请年审,递交相关材料,履行年审程序,暂可视为年审合格;但若连续三年无业绩,则将降级或取消资质资格。
梅州市林业学会营林专业委员会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