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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5-05-14 18:02: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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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林函〔2015〕37号

关于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和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4〕372号)精神。为全面查清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特别是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数据库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林业有害生物相关信息;为编制防治规划,开展预防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决定于2014年至2016年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今年是普查工作全面实施的关键年,按要求3月1日起进入普查工作全面实施阶段,从各县上报情况看,有些县动作缓慢,工作滞后,为确保普查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是危害我市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有害生物。普查范围是本辖区内的林业用地、绿化用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种苗繁育和交易场所、木材加工和交易场所。

二、普查内容和方法:普查内容是调查2003年以来我市有发生危害记录危害林木、种苗等林业有害生物和寄主种类,分布范围和发生地区;以及2003年以后从国(境)外或从本市辖区外新传入的有害生物的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和社会影响。普查方法是以地面调查、诱虫灯和引诱剂调查等传统、科学实用的普查方法为主,以现代先进技术如"3S"技术、航模监测等技术为辅,采取踏查、标准地调查、定向调查、场地调查等方法开展外业调查,然后开展内业整理,提出最终普查结果。

三、普查组织形式:本次普查工作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组织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普查的相关工作,包括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标本鉴定与制作及普查结果材料撰写与上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督促辖区各县普查进度、技术支援、普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核查与汇总及全市普查报告的撰写与上报。

经济条件允许的县(市、区),可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完成普查工作,通过委托或者招投标等形式向专业公司或者科教机构购买普查服务。

四、普查时间安排:本次普查自2014年6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从2014年6月1日起,到2015年2月31日止为准备预实施阶段。二是从 2015年3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为全面实施阶段。三是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汇总评估阶段。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多方筹集资金,迅速行动起来,组织足够力量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梅州市林业局

2015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词: 林业 有害生物 普查 通知


抄 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


梅州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