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二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的通知》(粤林字[2011]83号)精神,"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行以"四率"指标为主体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省下达给我市"十二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四率"指标是:林业有害生物年平均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年平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年平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年平均达到95%以上。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现将全市"十二五"期间及各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多年来,我市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和林业主管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促进了防治责任的落实,调动了社会防治积极性,提升了防灾减灾质量和效益。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实行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和不断完善防治目标管理"双线责任制",逐级签订政府之间、林业主管部门之间的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强化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职责,确保做到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资金投入、监督检查"四落实"。
各县(市、区)要根据我局下达的防治目标管理指标,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现状和防治、检疫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下达指标,逐级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实现途径,将指标转化为具体工作事项,务必做到任务有安排部署、实施有行动措施、过程有检查指导、结果有考核奖惩。目标管理指标由县(市、区)组织实施,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于每年11月中旬向市局提交当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自查报告"(其中,11~12月病虫害发生、防治数据不列入当年而列入下年度统计)。
各地要建立和实施目标管理跟踪检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做到平时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要依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2),加强对目标管理各项工作内容的考核。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按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附表)进行分项赋分,总分95分以上为优秀,86~94分为良好,76~8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成绩列入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赋分的总分中。"十二五"期间"四率"指标中有一项指标没有完成或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即被视为"十二五"期间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市局将通报年度考核及五年考核结果。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