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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林业局 通知文件 转发关于举办“晒晒我美丽的家乡——梦里客家•美丽梅州”微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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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晒晒我美丽的家乡——梦里客家•美丽梅州”微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4-03-12 09:24: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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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文件

梅州市旅游局

 

梅宣通〔2014〕2号

 

关于举办"晒晒我美丽的家乡——梦里客家·美丽梅州"微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副局以上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梅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带大家游梅州、让您健康又享受"活动开展,全面展示生态梅州、绿色梅州、山水梅州和人文梅州,以及世界客都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梅州对外开放的新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决定联合举办"晒晒我美丽的家乡——梦里客家•美丽梅州"微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晒晒我美丽的家乡――梦里客家•美丽梅州"微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梅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梅州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

四、活动主题

围绕我市深入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致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广东文化旅游特色区、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世界客都,用独特的摄影视角,聚焦梅州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建设所取得的新成果,以及秀美的生态环境等。参赛作品须在梅州市内近期拍摄。

五、活动流程

宣传阶段:2014年3月8日-3月20日,在市内主要媒体(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刊登活动启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征集阶段:3月8日-9月30日,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评选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于10月中下旬发布。

比赛获奖作品将于11月份在市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和展示。

六、参赛规则

1、作品须为数码格式的JPEG文件,作品数量不限。

2、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来稿数量不限,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允许参赛者对照片的影调、色彩进行稍许调整及进行构图剪裁,但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3、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

4、参赛作品在投稿时必须附带一个适当的标题和一个与图片相关的微故事,微博作品不超过140个汉字,微信作品不超过15个汉字。

5、参赛者需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6、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其它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

7、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利,可以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和展览,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8、参赛者在微信、微博、网页上提交参赛作品后,须24小时内将作品的原片大文件和个人联系方式,发送到mzxxzx@163.com。联系电话:0753-2398088。

七、评选规则

本次摄影比赛的评审将采取网上微博转发次数、网友投票次数及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综合打分占最终评选结果分值的60%,微博转发次数和网友投票次数(由腾讯网"梅州发布"、"梅州旅游"官方微博,"梅州发布"、"梅州旅游"官方微信以及专题网页网友投票次数合计)占最终评选结果分值的40%。

1、评选标准:

(1)内容真实,主题突出;

(2)画面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3)图文相配,立意鲜明、积极、健康,故事感人。

2、所有获奖作品必须按组委会要求提交原始图片,以便检验作品的真实性及报纸发表、展览所用。

八、奖项与奖酬

1、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50名、在所有类别中评出最受欢迎微作品奖(根据腾讯网"梅州发布"、"梅州旅游"官方微博,"梅州发布"、"梅州旅游"官方微信以及专题网页网友投票次数合计前3名)3名和最新发现奖1名。

2、奖酬(现金)与证书

特等奖1名(证书一个,奖金3000元);

一等奖2名(证书各一个,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3名(证书各一个,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8名(证书各一个,奖金各600元);

优秀奖50名(证书各一个,奖金各200元);

最受欢迎微作品奖3名(证书各一个,奖金各800元);

最新发现奖1名(证书一个,奖金800元)。

九、参与方式

1、微博投稿:参赛者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各种微博客户端上传提交参赛作品。发布时参照以下格式:图片+#"梦里客家•美丽梅州"#+背后的微故事,并@梅州发布@梅州旅游@至少一位好友。

2、微信投稿:

第一步:用户必须先关注"梅州发布"、"梅州旅游"官方微信;

第二步:在与"梅州发布"或"梅州旅游"官方微信的对话框中,将照片发送给"梅州发布"或"梅州旅游",然后发送你的"姓名+手机号"。点开菜单"我要投票",进入页面,可以对作品进行投票。

3、网页投稿:登陆梅州宣传网专题网页,点击"梦里客家•美丽梅州"按钮,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专题网页地址为:

http://gd.qq.com/zt2014/mzwesy/index.htm

十、有关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2、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晒晒我美丽的家乡――梦里客家•美丽梅州"微摄影活动征稿启事,并在市主要媒体(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广泛宣传发动。

3、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与腾讯公司的沟通联系工作,开通认证"梅州发布"微信账号。

4、梅州宣传网负责在网站开设专题链接,负责投票页面设计等。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梅州市旅游局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