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林业局 通知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林业局2016年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林业局 > 信息公开 > 通知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林业局2016年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6-04-18 12:49:03   浏览:-
字号:

局机关各科室、站、中心、分局:

现将《梅州市林业局2016年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具体程序按照《梅州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梅市林字〔2014〕118号)执行。若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目录,请向局办公室反馈。

附:2016年度梅州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梅州市林业局

2016年4月17日

2016年度梅州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决策时间计划 是否组织听证或论证
1 组织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政策法规科 5月30日前 听证
2 编制《广东省梅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创森办 9月30日前 论证
3 设立南寿峰等11个市县级森林公园 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11月30日前 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