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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林业局 通知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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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林业局   时间:2012-04-03 11:50: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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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市局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2〕54号)精神,市局制定了《梅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林业局

2012年4月1日

附件

梅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为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从今年开始,市林业局对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行挂点督导制度。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分工安排

总负责:凌松宏局长。

第一组:挂点联系梅县。组长:谢季元(调研员),成员:冯绍委(营林科科长)。

第二组:挂点联系兴宁市。组长:陈益民(副局长),成员:刘向荣(森林分局局长)。

第三组:挂点联系五华县。组长:张世俭(副局长),成员:张小彬(林政科科长)。

第四组:挂点联系丰顺县。组长:谢新和(副局长),成员:范宜上(人事科科长)。

第五组:挂点联系大埔县。组长:肖苑荣(局党委成员、副调研员),成员:吴席军(办公室主任)。

第六组:挂点联系蕉岭县。组长:张俊(局党委成员、副调研员),成员:杨庆芳(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科长)。

第七组:挂点联系平远县。组长:赖文利(副调研员、计财科长),成员:黎纯青(政策法规科科长)。

第八组:挂点联系梅江区。组长:宋奕章(副处级干部、森林分局政委),成员:陈尚辉(科教科科长)。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二、督导内容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督导各地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当地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

(二)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督导各地制定本区域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方案(或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或施工设计),把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苗木的准备情况。督促各地结合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树种苗木的需求,规划、指导和扶持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加大绿化大苗和良种壮苗的培育力度,落实林木种苗供应计划,做好林木种苗的调剂工作,确保建设需要。

(四)造林绿化用地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尽快落实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要将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落实到小班和山头地块。

(五)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的建设情况。列入2012年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的县(市、区)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任务。要督促各县(市、区)将示范段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路段、节点,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尽快启动实施,真正做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六)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情况。督促各地派出技术人员对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进行跟班作业,按工序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加强对所负责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除经常电话督促、了解进度外,要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及时了解情况。各督导组要全面了解年度作业设计编制上报、项目招投标、种苗准备、备耕整地、种植、抚育、管护等情况,并及时综合汇总。

(三)强化服务意识。各督导组责任人和成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要明确职责,摆正位置,密切配合,做到指导不指挥,帮忙不添乱。

(四)发扬优良作风。各督导组要发扬认真履职、轻车简从、深入一线、勤俭廉政的优良作风,不要增加基层负担,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五)坚持客观公正。各督导组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全面准确了解和客观公正反映被督导单位的建设任务落实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