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2〕54号)精神,市局制定了《梅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林业局
2012年4月1日
附件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为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从今年开始,市林业局对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行挂点督导制度。特制订如下方案:
总负责:凌松宏局长。
第一组:挂点联系梅县。组长:谢季元(调研员),成员:冯绍委(营林科科长)。
第二组:挂点联系兴宁市。组长:陈益民(副局长),成员:刘向荣(森林分局局长)。
第三组:挂点联系五华县。组长:张世俭(副局长),成员:张小彬(林政科科长)。
第四组:挂点联系丰顺县。组长:谢新和(副局长),成员:范宜上(人事科科长)。
第五组:挂点联系大埔县。组长:肖苑荣(局党委成员、副调研员),成员:吴席军(办公室主任)。
第六组:挂点联系蕉岭县。组长:张俊(局党委成员、副调研员),成员:杨庆芳(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科长)。
第七组:挂点联系平远县。组长:赖文利(副调研员、计财科长),成员:黎纯青(政策法规科科长)。
第八组:挂点联系梅江区。组长:宋奕章(副处级干部、森林分局政委),成员:陈尚辉(科教科科长)。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督导各地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当地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
(二)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督导各地制定本区域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方案(或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或施工设计),把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苗木的准备情况。督促各地结合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树种苗木的需求,规划、指导和扶持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加大绿化大苗和良种壮苗的培育力度,落实林木种苗供应计划,做好林木种苗的调剂工作,确保建设需要。
(四)造林绿化用地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尽快落实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要将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落实到小班和山头地块。
(五)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的建设情况。列入2012年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的县(市、区)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任务。要督促各县(市、区)将示范段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路段、节点,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尽快启动实施,真正做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六)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情况。督促各地派出技术人员对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进行跟班作业,按工序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加强对所负责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除经常电话督促、了解进度外,要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及时了解情况。各督导组要全面了解年度作业设计编制上报、项目招投标、种苗准备、备耕整地、种植、抚育、管护等情况,并及时综合汇总。
(三)强化服务意识。各督导组责任人和成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要明确职责,摆正位置,密切配合,做到指导不指挥,帮忙不添乱。
(四)发扬优良作风。各督导组要发扬认真履职、轻车简从、深入一线、勤俭廉政的优良作风,不要增加基层负担,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五)坚持客观公正。各督导组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全面准确了解和客观公正反映被督导单位的建设任务落实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