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春节、元宵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近期以来的阴雨天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但据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第一季度全市大部分地区的气温将比常年偏高,雨量偏少。春节、元宵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祭祖扫墓等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将明显增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各地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春节、元宵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
各地要把严格管制野外火源作为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大野外火源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护密度和巡护时间,特别是要切实加强祭祖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对坟墓集中区等重点地段的监控,严禁带火源上山,严禁在林区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等,防止引发山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对城镇周围、主干道沿线、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登山点等重点区域要严防死守,确保安全。要加强对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护林员在巡山护林、制止违规野外火源中的骨干作用。
各地要认真落实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提前做好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山火,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要亲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处置,确保人员安全。
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火灾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春节、元宵期间,县、镇分管领导和林业部门领导原则上不要外出,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轮值。遇有森林火情,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不得迟报、瞒报、谎报,对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现在起至2012年2月10日止,全市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下午5时前将当天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