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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残障人福利 关于转发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0-05 10:30: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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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梅州市扶贫工作局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

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工作局、残联、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9〕169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脱贫攻坚中积极稳妥地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级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协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各级财政、卫生健康、扶贫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共同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协同推进。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掌握本辖区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在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基础上,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立足现有条件,扎实做好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梅州市扶贫工作局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23日

转发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粤民函〔2019〕1694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财政局(委)、卫生健康局(委)、扶贫办(局)、残联:

现将《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贫困重度残疾人,是最为困难的弱势群体,也是脱贫攻坚中各有关部门需要帮扶的重要群体。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聚焦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建立健全民政和残联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二、夯实基础信息。各地要利用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梳理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基础信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全面排查和组织党员干部入户走访,进一步摸清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状况和需求,真实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伤残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增强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立足现有条件,尊重保障对象意愿,为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照护服务或者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三、注重统筹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考虑、协同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要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统筹衔接,补齐农村残疾人照护服务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要加强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与养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康复等工作的衔接,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模式。要加强资金保障力度,统筹相关渠道资金,支持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附件:《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健康委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33号)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