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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26 13:58: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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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慈善组织: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活动有关工作。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动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便于安排采访和宣传报道等事宜,并于2020年9月21日前将本地“中华慈善日”活动总体情况报送市局社会福利科,以便汇总报省。

  梅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5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民函〔2020〕920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省级慈善组织:

  今年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四周年纪念日,9月5日是我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为做好第五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

  二、活动时间

  9月1日至9月20日。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讲好广东慈善故事。一是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座谈会、举办辅导讲座、与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联学、组织动员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活动、开展志愿服务。二是全面开展慈善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培训、专家讲解、图片动画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回应。三是全面总结、梳理和宣传我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等典型案例、成功模式和特色项目,持续汇聚慈善资源,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四是积极宣传今年5月出台的《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灵活采用综述、图表解读、典型案例剖析、人物访谈等方式,全面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区本组织慈善事业发展成就。

  (二)紧紧围绕主题开展慈善活动,奏响广东慈善乐章。一是在9月期间,特别是“中华慈善日”当天,紧紧围绕主题,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社会积极参与的方式,举办城市地标建筑点亮显示屏、慈善组织“公众开放日”、慈善成果展、慈善行业论坛等形式新颖多样、具有地方特色、便于群众参与的慈善活动,持续掀起宣传热潮。二是充分把握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这个展示慈善事业发展成就的好机会,用好这个慈善项目对接、慈善组织交流的好平台,结合实际积极组团参会。

  (三)积极创新慈善活动形式,汇聚广东慈善合力。一是综合运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手段,有机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辟专栏、开设专题节目,进行慈善宣传。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推出一批形式新颖、易于传播的慈善新媒体作品。通过投放楼宇广告、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牌、摆放宣传板等线下形式,让慈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走近群众。二是依规推广使用“中华慈善日”标志。各地要积极鼓励慈善组织、慈善参与者等主体使用该标志,引导各使用主体和社会各界遵守相关使用规范,维护标志统一形象,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中华慈善日”和慈善事业的认知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围绕“中华慈善日”标志开发周边产品,在开展宣传活动时分发。三是主动联系宣传、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和辖区新闻单位,争取工作支持,形成慈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慈善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的重要抓手,做好组织动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活动经费,明确专人负责,力求务实高效。

  (二)加强风险防控。各地民政部门和各慈善组织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排查、精准监测,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活动方案,完善防控措施。同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好舆情风险防范和应对化解工作,发现舆情风险时要及时稳妥做好信息发布、解释澄清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发生重大舆情风险要及时上报。

  (三)及时报送材料。省厅将在“中华慈善日”活动期间对各地慈善活动进行全方位集中宣传报道。请各地、各慈善组织于8月26日前报送本地区本组织工作情况(文字为主,可以辅以适量图片、视频),尤其是在助力脱贫攻坚和抗击疫情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活动期间及时收集整理、动态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便于省厅安排采访和宣传报道等事宜。9月30日前,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将本地活动总体情况报送省厅慈善社工处。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琭020-85950679,

邮箱:mzt_tanluc@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