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市教育基金会,各县(市、区)民政局、扶贫局(办):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扶贫开发局 2017年3月31日
梅州市民政局梅州市扶贫开发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