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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网站   时间:2019-05-31 10:56: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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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办函〔2019〕165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根据《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粤农扶办〔2019〕4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实施、扶贫济困、共促发展、共享成果的要求,以促进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全省性扶贫济困活动。2010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社会各界热情支持、踊跃参加,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支持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社区扶贫捐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相对贫困人口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

二、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主题、时间和范围

(一)活动主题。决战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时间。6月10日至6月25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募捐活动。

(三)活动范围。活动主要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社区开展,其他地市也要在中心城区及有条件城镇的社区开展这一活动。为确保募捐活动取得成功,募捐地点要选择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大型社区和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点开展。

三、开展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相关要求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社区扶贫募捐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动员,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扶贫募捐活动。

(二)要加强对社区扶贫募捐活动的宣传,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对扶贫募捐的认识,动员更多爱心人士踊跃参加扶贫济困日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社区扶贫募捐活动。

(三)要加强与街道、社区的沟通与合作,精心组织好社区募捐活动,严格管理居民捐款,募集到的资金统一汇缴到县(市、区)慈善会。

(四)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急预警方案,防止募捐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和意外事故。同时,要为社区扶贫募捐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县(市、区)要在志愿服务人员配备、工作经费落实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及时总结社区扶贫募捐活动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30日前上报省厅。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