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梅江区、梅县区民政局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6-11-21 02:29:02
浏览:-
字号:
大
中
小
梅市民字〔2014〕59号
关于委托梅江区、梅县区民政局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通知
梅江区、梅县区民政局: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许可”规定,经研究,委托梅江区、梅县区民政局实施市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特此通知。
梅州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