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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东民政信息网   时间:2019-03-12 17:55: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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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函〔2019〕437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化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殡葬管理法规,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为全省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宣传主题

  2019年全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主题为“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宣传重点

  (一)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和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惠民政策,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加强殡葬改革成果宣传。宣传“十三五”以来我省殡葬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宣传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宣传殡葬改革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减轻农民负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三)加强文明殡葬新风宣传。宣传骨灰寄存、树葬、海葬、花葬、草坪葬、小型墓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宣传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集体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四)加强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宣传。宣传各地推动殡葬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挖掘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乡风的农村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宣传殡葬行业特别是基层一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展示新时期殡葬行业面貌和职工风采。

  (五)加强清明节祭扫宣传。加强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强化殡仪馆、公墓、骨灰安放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深入挖掘展现清明节文化内涵,融入追思先贤、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美德、传承文化的重要载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并抓好实施。要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把殡葬改革宣传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各方力量,确保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民政、宣传等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捕捉新亮点,挖掘新典型、总结新经验,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妥善应对处置舆情。宣传部门、文明办要积极组织开展纪念英烈等活动,指导各新闻单位加强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为深化殡葬改革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紧紧抓住清明节社会关注殡葬改革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开展殡仪馆“公众开放日”、骨灰海葬和树葬活动、新闻通报会等活动。要把殡仪馆、公墓、烈士陵园等打造成为殡葬改革宣传的主阵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移风易俗。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四)创新形式,凸显特色。要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介相结合,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署名文章、公益广告、网络直播、摄影比赛、文艺作品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

  请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于3月12日前将本市2019年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内容、形式等)报送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并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活动情况。

  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