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利志冬同志任梅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梅州市救助管理站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肖富华同志任梅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梅州市救助管理站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梅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