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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网站   时间:2019-09-17 11:23: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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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民发〔2019〕75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精神,我省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请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依照执行,及时做好相关交接工作,确保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