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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梅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9-12-20 14:22: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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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梅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梅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精神,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2019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摆在突出位置并抓紧抓好抓实。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局坚持把学法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认识、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各项学法活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今年来,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信仰。二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分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内容、党内法规、民政政策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和水平,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局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内容。局领导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结合省民政厅印发的《2019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履行好各项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和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法治和德治建设,进一步促进法治梅州建设。局领导还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时间,积极学习《宪法》、民政相关法律规定等,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80多人参加了广东省普法办公室考试系统的学习参考试,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参学对象实现全覆盖。四是认真组织实施普法和“12•4”宪法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民政专业法律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普及社会救助条例、慈善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婚姻、收养、社会组织等法律法规。通过横幅、宣传栏、在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努力培育法治思维,推进了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出机关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我局全面履职,发挥部门作用,重点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我局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定了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年度工作汇报等制度,及时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

  (一)依法履行职能。2019年来,我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做好省政务服务统筹事项认领和录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完善中,按照要求还要与国家政务数据对接,在系统运行后,将极大提升我局办事效率。根据省民政厅、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局推进市本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积极推进了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通过政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提高了我局的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在出台《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梅市民字〔2019〕23号)、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实施办法》(梅市民字〔2019〕33号)等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发文前由市司法局统一编号,在文件上标注编号后在我局网站发布。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的范围,明确权限,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决策行为不断规范;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由办公室(兼法规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梅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普法规划之中,聘请了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民政工作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防范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坚持政务公开制度,通过集约化市政府网站梅州市民政局二级网站按规定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加大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公益慈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部门、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政务监督环境,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三、严格程序,规范行政执法

  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管。2019年,共办理行政许可类共 121  宗(包括成立29宗、变更85宗、注销7宗),行政处罚类 0 宗,行政检查类239宗(包括年报222宗、双随机17宗)。所有案件公示内容完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严格、合法。

  (一)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完整。一是在行政执法事前、行政执法事中和行政执法事后环节都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对公示范围的要求进行公示。二是通过社会组织信息网随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三是注重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坚持做到事前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佩带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保证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一是执法文书做到规范。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二是执法过程做到规范。结合办公室执法实际,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纸质记录,建立案件档案,做到一案一卷,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

  四、加强调解,依法化解矛盾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局主要领导特别要求要做好扫黑除恶、村委换届选举、殡葬管理、低保五保、社会组织等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全市民政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梅市民字〔2017〕45号)做好信访维稳化解纠纷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信访维稳化解纠纷工作,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做到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积极做好转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按程序办理正常信访来访、民声热线、领导交办等信访案件,至2019年11月,全市民政部门受理群众来访、来信(含来电、网上、其他途径)来访累计336批次、486人次、来信件次252件,主动排查和调处6批次、15人次,办结率100%,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我局扎实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工作,积极规范信访基础业务程序,并做好“梅州民声”网上信访平台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全面履职,发挥部门作用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到谋划部署推进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中,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切实加强依法行政,重点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完成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民政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推进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民政领域的四个事项。至目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全面达标。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市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的通知》和《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印发《梅州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制度。

  三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进程,全面推进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理事会建设,加快推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联合市直七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创全市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制定了《梅州市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政行业领域治理2019年工作方案》,深入到8个县(市、区)开展调研督促,同步开展基层组织重建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缺额补选工作,办结了一宗上级交办的案件。

  四是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开展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护理水平、卫生状况等得到明显改善。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每年为全市60周岁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100%。

  五是社会事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配合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雨露计划”,开展了10多场留守儿童应急知识培训,配合16家社会组织走进梅州开展牵手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关爱行动。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不断完善寻亲送返服务机制。扎实做好清明节群众文明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了全市殡仪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交叉检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以及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2019年9月梅州市殡仪馆向省民政厅申报评定“广东省一级殡仪馆”的称号。

  六是慈善和社会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大福利彩票宣传营销力度,截止12月1日,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01亿元,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的119.93%,为我市筹集公益金3041.74 万元。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市慈善会接收扶贫济困捐赠到账资金451.44万元。实施第二批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建设,全市新增16个社工站59个社工岗位。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动员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使用“i志愿”系统,截止2019年11月,全市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人数约36.5万人,志愿服务组织及团体共2280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长478万小时。

  七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立了梅州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把“党建工作”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开展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过自评、初评、终评和公示,评出了5A级2家、4A级1家、3A级4家。加强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将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又无法联系的6个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取缔了4个非法组织,对17个社会组织发出整改通知。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132个,其中,今年上半年登记63个,下半年登记69个。

  八是民政领域防范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民政系统财务收支、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农村低保、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的专项整治行动。

  2019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存在少数工作人员对一些法律和政策理解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三是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机制不健全;四是基层执法整体水平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结合民政部门实际,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市依法办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加大宣传力度,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梅州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