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陆加壹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基本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决定准予“梅州陆加壹培训学校”注销登记。请将你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注销工作。
梅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