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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市级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公告
关于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市级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23 11:51: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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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有效树立社会组织形象地位,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提供社会组织资质证明,我局决定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市级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就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市级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接工作的内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具体内容为: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二、承接的方式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3〕18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属非竞争性事项,在立法授权之前,作为过渡性安排,应当按照转移程序,实施公告、报名竞争、公示等步骤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

  三、承接主体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依法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三)具有全行业代表性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五)有此项工作经验的机构优先。

  四、承接事项

  事项名称:梅州市民政局市级慈善组织等级评估工作。

  本次转移事项承接期限为1年。

  五、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至2020年9月30日17时前),申请单位根据本公告有关承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社会组织确认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申请表;

  2.政府部门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提交原件核对);

  3.申请单位的章程及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管理制度;

  4.申请单位简介及相关证明。简介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近3年的工作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缴纳税收,年检情况;

  5.申请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申请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证明;

  7.承接职能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材料审查和答辩。由市民政局对申请承接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申请承接的单位还须接受市民政局组织的答辩。

  (三)审定。市民政局根据审核意见选择确定承接主体。

  (四)公示。市民政局对选择的承接主体通过梅州市民政局网站及梅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市民政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对外公告。

  (五)签订协议。市民政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六)移交。市民政局将在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工作,并通过市网站向社会公告。

  六、其他事项

  任何人发现转移职能过程中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均可以向市民政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当实名,且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伟东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街道定民路4号梅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283626  传真:(0753)2283855

  投诉电话:(0753)2283325  传真:(0753)2283786

  

附件:

社会组织确认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申请表 .doc

  梅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