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有关规定,梅州市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性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实施了2019年度工作报告。现通报如下:
2019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共22个,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共22个,参报率为100%,其中慈善组织参报率为100%。
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0个。
梅州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