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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民政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成立登记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准予成立登记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22 11:56:3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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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教育发展基金会筹备组:

  你们报来申请设立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注册原始基金人民币200万元,属非公募基金会,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你们申请的组织成立后,请按有关规定履行基金会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梅州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