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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05 17:56: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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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普法形式

责任部门

1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

民政干部职工

1.利用民政网站、宣传栏进行宣传;
  2.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宣传;

3.发动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知识竞赛。

办公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民政干部职工、

行政执法相对人、社会公众

1.结合法律“六进”,协调相关科(室)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
  3.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4.通过宣传栏、宣传资料、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政策法规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民政干部职工

1.利用民政网站宣传;
  2.开展统计工作培训会进行重点普法。

资金监管科

4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广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社会救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民政干部职工、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1.利用民政网站、各县(市、区)社会救助窗口宣传;
  2.各县(市、区)对困难群众进行入户调查时进行重点普法;

3.结合“救助站开放日”主题活动进行重点普法;

4.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社会救助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等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民政干部职工、行政执法相对人、社会公众

1.利用民政网站、各社区宣传栏等进行宣传;
  2.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宣传、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普法;

3. 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等婚姻、殡葬、残疾人、儿童福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民政干部职工、行政执法相对人、社会公众

1.利用民政网站、宣传手册进行宣传;
  2.适时开展婚前辅导、困境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护童成长”等讲座宣传;
  3.组织开展网上“云公祭”活动进行宣传;
  4.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社会事务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等养老服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民政干部职工、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1.利用民政网站、法纪长廊宣传栏进行宣传;

2.结合“敬老月”活动进行重点普法;

3.组织各县(市、区)和有关养老机构开展宣传活动。

养老服务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1.利用民政网站、法纪长廊宣传栏进行宣传;

2.结合“中华慈善日”活动进行重点普法;

3.进社区开展服务工作进行重点普法。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民政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对人、社会公众

1.利用社会组织召开成立、换届大会之际现场进行重点普法;

2.结合社会组织年报开展过程进行重点普法;
  3.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进行重点普法;
  4.结合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普法;

5.适时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社会组织管理科